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发布者:后勤保障处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81


为了保障电梯乘客在乘梯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乘坐人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根据电梯特种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电梯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一条 电梯的应急管理

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5.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6.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第二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设备或其它可行的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持证)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或电梯救援中心实施救援。

5.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救援人员2人以上。

7.应急救援设备、工具:盘车轮或盘车装置、开闸搬手、常用五金工具、照明器材、通讯设备、单位内部应急组织通讯录、安全防护用具、手砂轮/切割设备、撬杠、警示牌等。

8.在救援的同时要保证自身安全。

第三条 箱式电梯应急救援

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

1.乘客在遇到电梯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①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

②与电梯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

③在救援人员达到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④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电梯急停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2.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再实施救援。

3.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平层位置0.5米以上时,执行如下救援程序:

①至少需要3名专业人员(持证)迅速赶往机房。

②关闭电梯总电源(应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③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④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⑤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因恐慌引发的骚乱。

⑥重新关好电梯层门、轿厢门。

⑦在电梯没有排除故障前,应在各层门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标示牌。

4.若维修单位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领导的同意。

5.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6.无法完成救援活动时,向本单位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二、火灾时电梯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根据情况让电梯就近平层或直接指引所有乘客离开电梯到安全地方。如电梯有消防迫切降功能,应立即敲碎设置在基站处的电梯消防开关外罩玻璃,把开关拨到“开”的位置,让电梯立即返回基站。

2.确认轿厢内无人后,切断电梯的电源开关。

3.火灾时,除消防梯允许消防人员执行救援任务外,其他情况一律禁止使用电梯。

4.无法完成救援活动时,向本单位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三、发生水灾时电梯应急措施

发生水灾时,且电梯尚未被淋湿,应立即将电梯停在最高层,以免电梯发生淋水故障。若电梯因意外情况而被侵入电梯井道的水淋湿时,当班人员应及时将电梯停用,并将电梯电源关掉,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流入电梯。此时电梯内如有乘客被困,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电梯再运行前,要先经电梯维保单位专业人员维修保养合格。

无法完成救援活动时,向本单位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四、停电时电梯应急措施

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灯会自动照亮)安全管理员应落实停电的实际情况,如有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应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电梯恢复通电后,只要按轿厢内或门厅的楼层按钮,轿厢就会启动。如果停电时间比较长,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

无法完成救援活动时,向本单位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五、地震时电梯应急措施

发生地震时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向预报区居民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1.对于震级和强度较大,震前又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就近停梯,乘客离开轿厢就近躲避,如乘客被困轿厢内则不可自行逃出,保持镇静等待救援。

2.地震过后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当震级为四级以下,强度为6度以下时,应对电梯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异常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高层站停梯,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待上下全程运行无异常并多次往返试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3.无法完成救援活动时,向本单位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第四条 自动扶梯发生夹持应急救援方法

1.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自动扶梯主电源;

2.确认自动扶梯全行程之内没有无关人员或其它杂物;

3.确认在扶梯上(下)入口处已有维修人员进行监护,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4.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自动扶梯;

5.确认救援行动需要自动扶梯运行的方向;

6.打开上(下)机房盖板,放到安全处;

7.装好盘车手轮(固定盘车轮除外)

8.一名维修人员将抱闸打开,另外一人将扶梯盘车轮上的盘车运动方向标志与救援行动需要电梯运行的方向进行对照,缓慢转动盘车手轮,使扶梯向救援行动需要的方向运行,直到满足救援需要或决定放弃手动操作扶梯运行方法;

9.关闭抱闸装置。

10. 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本单位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

第五条 自动扶梯部件故障应急救援方法

1.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电梯总电源,在扶梯上下端站设置警示牌,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扶助和保护措施。    

2.梯级发生断裂

(1)确定盘车方向,在确保盘车过程中不会加重或增加伤害的情况下,可通过反方向盘车方法救援。

①切断自动扶梯主电源;

②确认自动扶梯全行程之内没有无关人员或其它杂物;

③确认在扶梯上(下)入口处已有维修人员进行监护,并设置安全警示牌。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自动扶梯;

④确认救援行动需要自动扶梯运行的方向;

⑤打开上(下)机房盖板,放到安全处;

⑥装好盘车手轮(固定盘车轮除外)

⑦一名维修人员将抱闸打开,另外一人将扶梯盘车轮上的盘车运动方向标志与救援行动需要电梯运行的方向进行对照,缓慢转动盘车手轮,使扶梯向救援行动需要的方向运行,直到满足救援需要或决定放弃手动操作扶梯运行方法;

⑧关闭抱闸装置。

(2)如上述方法无法进行应参照下列方法进行救援;

①可对梯级和桁架进行拆除或切割作业,完成救援活动;

②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本单位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

3.驱动链断链

(1)确定盘车方向,在确保盘车过程中不会加重或增加伤害的情况下,可通过反方向盘车方法救援。

①切断自动扶梯主电源;

②确认自动扶梯全行程之内没有无关人员或其它杂物;

③确认在扶梯上(下)入口处已有维修人员进行监护,并设置了安全警示牌。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自动扶梯;

④确认救援行动需要自动扶梯运行的方向;

⑤打开上(下)机房盖板,放到安全处;

⑥装好盘车手轮(固定盘车轮除外)

⑦一名维修人员将抱闸打开,另外一人将扶梯盘车轮上的盘车运动方向标志与救援行动需要电梯运行的方向进行对照,缓慢转动盘车手轮,使扶梯向救援行动需要的方向运行,直到满足救援需要或决定放弃手动操作扶梯运行方法;

⑧关闭抱闸装置。

(2)如上述方法无法进行应参照下列方法进行救援

①可对梯级和桁架进行拆除或切割作业,完成救援活动。

②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本单位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

4.制动器失灵

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如在正常运行时出现停电、急停回路断开等情况时可能会造成制动器失灵扶梯及人行道向下滑车的现象,人多时会发生人员挤压事故,此时应立即封锁上端站,防止人员再次进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并立即疏导底端站的乘梯人员。

第六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第七条 每次电梯救援必须填写《应急救援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 本电梯应急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预案解释权归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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